平路《袒露的心》:揭露與隱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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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路《袒露的心》:揭露與隱藏

《聯合早報》·2017年6月19日

楊邦尼

只要你開始寫作,就注定揭露了什麼,又同時隱藏了什麼。這是所有寫作者的難處。因為看見(insight)總有不見(blindness)。無論你採取何種寫作的姿勢、技法、視角、敘事人稱。即使是全景,總已是獨漏一塊,女媧煉石補蒼天,留下的那塊,用不上的,沒補上的,剩餘的,殘留的,“遺憾還諸天地”。

平路的最新文集《袒露的心》就是獨缺那一塊:失落的母親。

小說家平路寫起他人,或者,她更愛寫“女人”的故事和事故:《行道天涯》裡的宋慶齡、《何日君再來》的鄧麗君,甚至她在論文裡寫《傷逝的週期:張愛玲作品與經驗的母女關係》等等。我們以”後見之明”,對照平路一路來的創作,是為了這“其後”(引賴香吟書名)的《袒露的心》。

她自小”胸口的硃砂痣“,她自小懷疑,可一直沒有“問斷“:我是不是你親生的。我的生母在哪裡?

借著寫作,她們都在尋找生命的出路“,說的雖然是張愛玲(們),已然包括平路自己。

那麼‘難堪”的身世,為什麼用“散文”寫出來(有論者指出散文的倫理”不得虛構’,要虛構的話,直接寫小說云云),這樣讀者不就立刻將肉身的平路和文本中的’你“直接對號入座。為什麼還要寫出來。不寫出來是迷路,寫出來起碼還有可能是條出路。米蘭·昆德拉在《生命中難以承受之輕》藉著托馬斯說出:非如此不可(Es muss sein)。

為什麼還要寫出來:原可以選擇不說,原可以永遠鎖入抽屜,原可以將文字檔在電腦中悉數刪去的。(頁224)

平路問的是自己,也是所有寫作人的自問。

問題來了,要怎麼寫,何種角度,何種文類。平路擅長(虛構的)小說,她大可說《袒露的心》是小說,不是(自傳)散文。不是我肉身平路的身世、家事(世),在東方這裡,漢語寫作者欠缺的——用福柯的話來說叫——“懺悔意識”,寫人心底黑暗。平路的《袒露的心》在在讓人想起康拉德的《黑暗之心》,一點都不儒家,或者,儒家的骨子底是不堪與卑賤。家,是牢籠,桎梏你我的一生。平路用百半之身去追悔、原諒她百年身的老母親,從對峙到和解,女兒和母親的位置在人生的末年翻轉,愛戰勝了恨:

媽媽,我對不起你。”“媽媽,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們。”(頁150)

書的結構,有前言、楔子、正文五部,分別為〈傷逝之書〉、〈真相之書〉、〈父母之書〉、〈時間之書〉、〈爾後〉,再加後記。前後一致,從(生)父(養)母故後的遺物寫起,最後寫到“生母”。整本書就在父母、生母與“你”之間拔河、試探、隱藏。死亡,帶著“你”去尋尋覓覓生母,直到生母故逝,“你”始終未親見生母,於是,“你”只能用文字為生母“還魂”,她該有的樣子。

讓我們回到書的楔子,“你”在寫書的前一年,“裸身“泡溫泉幾乎斷了命,在那和死亡如此親近的瞬間”你“想起父親和母親和他們說對不起(頁13),”你“一開始以”袒身“見人,就注定要讀者,你(誰啊),直視之,文字即鏡面,柏修斯手上的盾牌,看著它,一刀砍下蛇髮女曼杜莎的頭。

平路的《袒露的心》就是那面盾牌。文字的鏡面,用平路引尼采的話來說:

因為有藝術,我們不致被真相所毀。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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